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葉俊榮:二二八受難者賠償金申請再延4年

  • 时间:2018-02-28 11:46
  • 新闻引据:採訪
  • 撰稿编辑:劉品希
葉俊榮:二二八受難者賠償金申請再延4年
內政部長葉俊榮(圖)12日在內政部舉行記者會,說明花蓮地震後三管齊下協助重建的措施。
(圖:中央社)
今天(28日)是二二八事件71週年,內政部長葉俊榮上午在臉書發文表示,二二八受難者賠償金的申請期限已再延長4年,至2021年12月25日,未來除了將持續輔導基金會受理賠償金申請外,也將協助該會辦理真相調查及人權教育等促進轉型正義事項。
葉俊榮指出,或許很多人不知道,立法院2013年修正公布的「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」,有關賠償金的申請年限到2017年5月23日就到期了,他顧慮到有些來不及申請賠償金的受難者和家屬的權益,也收到其他二二八受難者家屬的陳情,所以交待同仁要啟動修法作業。
葉俊榮表示,同仁和二二八基金會一起比對1992年至1994年間的申請書和2008年取得的史料及賠償名單等相關檔案資料,研判可能仍有受難者未獲賠償,尤其近年仍有申請賠償金個案,所以提出申請賠償金期限再延長。
葉俊榮說,法案送到立法院後,在內政委員會召委賴瑞隆與黨團總召柯建銘的積極協調下,立法院在去年12月26日三讀通過,總統於今年1月17日公布,二二八受難者賠償金的申請期限已再延長4年,到2021年12月25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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