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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23淹水災情 行政院加發2萬元救助金

  • 时间:2018-08-26 11:33
  • 新闻引据:採訪
  • 撰稿编辑:楊文君
0823淹水災情 行政院加發2萬元救助金
南台灣暴雨導致多處傳出淹水、積水災情,高雄市岡山區潭底里崑山西巷及潭底路一帶24日積水嚴重,民眾對外交通中斷,區公所派員以橡皮艇載運餐盒,沿路分送給積水受困的居民。
(圖:中央社)
經濟部水利署今天(26日)指出,由於本次水災災害特別嚴重,除了縣市政府發放的水災生活救助金外(雲、嘉南五千元 、高雄一萬五千元),對符合救助標準的災民,行政院會加發2萬元淹水救助金,目前已請各縣市政府提報淹水戶數,經濟部將於下周一儘速報院核定。
水利署指出,依「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」第三條規定,水災災害救助指中央氣象局發布豪雨特報或颱風警報,因淹水所致災害,由主管機關給付水災實際受災者緊急危難生活救助金,其種類包括:一、人員死亡、失蹤、重傷救助。二、安遷救助。三、住戶淹水救助。四、農田、魚塭、漁船筏、舢舨受災救助。其中住戶淹水救助,每戶最高發給新台幣2萬元,由各直轄市、縣市政府依據轄區自然環境條件、財政狀況及受災損害情形,對於實際居住之住屋淹水達50公分者發放。
水利署強調,住戶淹水救助金由地方政府自行發放,災民可向村里長、村里幹事進行災害查通報,村里將依程序進行勘查及陳報直轄市、縣市政府督勘後,發放水災生活救助金事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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